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叙永县中医医院因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叙永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8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叙永县中医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叙永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医疗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万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
叙永县中医医院拟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服务,其中包含强制检定部分和非强制检定两部分(强制检定部分的检定服务为免费),非强制检定部分的检定、校准为非免费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有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个人将其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责任,并依法受理其备案和检定校准申请,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检定校准任务,当地不能检定校准的,逐级向上一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叙永县中医医院所在地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校准范围无法涵盖叙永县中医医院所有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项目,故根据上述规定,拟向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购买此项服务。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是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等服务。目前中心已建立计量标准157项,可开展检定项目196项,校准项目273项,可涵盖叙永县中医医院所有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项目。
综上所述,按照计量器具属地管理原则,只能由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开展计量检定,而泸州市之外的任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其他社会检测机构无权在泸州市辖区开展计量检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21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8:00),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叙永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菱角塘
邮编:646400
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0830-6221316
附件 |
叙永县中医医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