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医患篇)
时间:2021-08-17 点击: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医患篇)

医疗机构如何处置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

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新冠炎病例时,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采取哪些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单位应当服从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